爽水素

爽水素

爽水素(非药品)
产品特点:去除水浑浊、快速净水、降低水体中的氨氮、亚硝酸盐。
Q/XMJH003-2016    标准备案号:闽QB/0200.0643-2016

【主要成分】高效聚合物、解毒剂、净水剂等。

【性    状】淡黄色粉末或白色粉末。

【适用对象】适用于藻类过多、水浑浊、透明度较低的各种精养水体。

【主要功能】

1、迅速消除水体中的残饵、排泄物、老化死亡的藻类及泥浆等悬浮污物,提高水体透明度,改善老水、红水、浑浊水的现象,恢复水体的清、新、爽、洁。
2、快速降低水体中的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。  
3、调节水体的表面张力,有效消除水体表面形成的油膜和泡沫等。
4、有效控制蓝藻的过度繁殖,防止和减轻由于藻类光合作用过强而导致水体PH值偏高的现象。
5、   台风、暴雨过后的池塘(特别是泥质池底)水容易变浑浊,引起养殖品种活动异常、摄食量减少,及时使用本品,可快速澄清水质,间接增加水中溶氧,恢复养殖品种正常的摄食活动。
6、  在使用消毒或杀虫药物前一天,先使用本品清洁水体,可增强消毒或杀虫的效果。

【用法用量】用水溶解搅拌后均匀泼洒,使用时可同时启动增氧机,使之均匀分布。

1、  一般情况使用:500克/亩*1米水深。
2、  藻类过多、水浑浊、透明度较低时使用:1000克/亩*1米水深,可根据水质情况增加用量,也可少量多次使用。
3、对于难处理的水浑浊情况,可加大1500克/亩*1米水深.并结合活水王2kg/亩*1米水深使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1、避免与强酸及强碱物质混合使用和贮藏,可与增氧产品同时使用。
2、使用水体水质标准需符合GB 11607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;
3、可做污水处理剂使用。

【包装规格】500或1000克/袋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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