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质保护解毒剂

水质保护解毒剂

水质保护解毒剂
执行标准号:Q/XMJH004-2014   标准备案号:闽QB/0200.0657-2014
 
【产品简介】本品由离子交换剂、重金属络合剂等组成;具有解毒、络合重金属、改良水质等多种功能;改良由降雨等应激因素,造成水体浑浊,水环境恶变、发黑、藻类老化死亡等情况。是养殖水体常用的改水解毒剂。对含氯药物(如强氯精、漂白粉、二氧化氯),重金属盐类(硫酸铜、重铬酸钾、氯化铁、高锰酸钾等),农药及农药中的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解毒作用,同时本品能强力除去水中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、甲烷等有害物质,并能调整pH值,抑制有害细菌生长,提高鱼虾免疫力,增强鱼的食欲。在浮头、靠边时使用,水质保护解毒剂能明显改善因水质恶化而造成的鱼类浮头。具有显著清水作用,可以清洗网箱、地笼、水草上污垢。
【主要成份】聚丙烯酰胺、硫代硫酸钠、络合增效剂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
1、苗种放养前,消除水中有害物质,用量为0.4~0.6ppm(270g~400g/亩•米)
2、消除由于含氯药物、重金属盐类、农药及杀虫剂引起鱼虾药害(如浮头、狂游、靠边),用量为0.6~1.2ppm(400g~800g/亩•米),一般2~4小时可以解除药害。
3、使用药物前一天,可以用本品0.4~0.6ppm(270g~400g/亩•米)化水泼洒,清除水中的有害物质,避免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(包括以前使用药物的残留),从而使要施用的药物发挥良好的效果。
4、下雨前使用可以起到很好预防水体突变。因水质不良(如发黑、浑浊、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过高等)引起的浮头、靠边、燥动不安,用量为500克/亩•米,水质特别恶化时,可以加大用量。
5、对虾养殖可以用500g~1000g/亩•米,对降低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等引起对虾的毒害有显著效果。
【适用范围】海、淡水养殖鱼、虾、蟹、贝类等养殖池塘。
 
【使用方法】加50倍水搅拌溶解后全池均匀泼洒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本品结合绿水元素使用效果更佳。
2.本品为水体改良剂,无毒副作用。
【净 含 量】1kg*20包
闽ICP备17016981号-1